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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十二批)初筛结果的函

发布时间: 2017-11-24 10:02:53 点击数: 来源:浙江省残联康复部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各市残联康复部、康复中心:

经过专家审核,现公布2015年度浙江省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十二批)初筛审核结果(详见附件)。

初筛审核结果已在省残联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未收到疑义。

初筛通过的患者,按照我中心通知的时间由监护人负责到指定手术医院接受复筛(术前医学综合评估)。如复筛符合,将在接受捐赠的同时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如复筛不符合,将不能接受捐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家长自行承担。复筛时,监护人带患者CT等影像片及初筛相关检查材料、患者户口薄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复筛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应俊,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6457519。


      附件:2015年度浙江省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十二批)初筛结果(7-17岁)


 

                               浙江省残联康复部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

2015年度浙江省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十二批)初筛结果(7-17岁) 

市地

区县

聋儿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网上申报号

家长姓名

审核结果

宁波

慈溪

罗双

2000.12.21

C33201711160001

阮鹏德

通过

奉化

谢佳颖

2010.09.21

C33201707180003

谢宏君

通过

慈溪

阮舟祺

2006.07.29

C33201711160002

罗建立

通过

衢州

柯城

王逸风

2006.06.04

C33201705240002

王志龙

通过

丽水

青田

李圣龙

2007.04.26

C33201706010003

李双敏

通过

缙云

卢徐欢

2003.07.28

C33201707070001

卢锦松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