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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下发《关于支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7-12-22 16:38:26 点击数: 来源:中国残联维权部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日前,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支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做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工作进行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基础电信企业要制定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的资费优惠方案,对持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服务等费用予以适当优惠。互联网企业应积极主动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从事网络创业、电商交易提供支持,给予费用优惠。协调数字电视公司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安装、使用数字电视服务费用予以减免。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残联、通信管理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反映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在获取信息服务中的实际困难和需求,积极为残疾人争取信息消费补贴。要推进政府和从事相关公共服务的行业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鼓励支持相关信息无障碍产品研发、生产、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服务残疾人的呼叫中心,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融入社会创造更好条件。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残联、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组织做好扶残助残相关公益短信发送,减免公益短信发送费用。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加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政策,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政策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方便办理相关手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指导意见》的下发,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中央巡视组关于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巡视整改要求的重要任务,是回应全国政协无障碍环境建设双周协商座谈会委员建议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残疾人平等获取信息、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权利,减轻残疾人信息消费生活成本、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进而促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助力残疾人实现小康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链接: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