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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2015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6-01-05 23:02:10 点击数: 来源:省残联办公室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中国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全省残联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部署的目标任务,重点打好四套组合拳:一是打好专项调查、分析,政策、文件、规划制定及出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顶层设计和责任落实的“组合拳”;二是打好机构、机制、基建、队伍整合的基础建设“组合拳”;三是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干部学习、研讨的素质提升“组合拳”;四是打好活动、宣传的助残氛围营造“组合拳”,扎实工作,借智借力,创新破难,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事业发展实现了新突破、迈出了新步伐,残疾人有了更多的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谋篇布局,推进重大政策出台

1.广泛开展专项调查和年度监测,摸实情、谋实策、出实招。一是深入开展百万残疾人专项调查。结合“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活动要求,围绕问需求、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的“一问三送”主题,发动组织5.5万名省、市、县、乡、村等五级残疾人工作者和助残志愿者走进全省102万名持证残疾人家庭,全面调查残疾人家庭收入、就业扶贫、康复等58大项、106小项的数据信息,并与残疾人面对面沟通,倾听呼声,了解需求。同时,通过基层调研对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进行“回头看”抽查,召开专项调查数据分析研讨会,邀请浙江大学相关教授专家进行数据分析,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有效。拟在今年一季度经专家评审后报省委、省政府并适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对年度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进行监测。为动态掌握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省残联、省统计局联合组织开展了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年度监测,对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1日期间,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645个乡镇(街道)2267个村(社区)的21510名残疾人的生存、发展和环境状况三大类17项指标进行调查,并与浙江大学人口研究所合作,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同时,在监测基础上,对全省及各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状况进行评估并通报。三是对4600元以下低收入残疾人户消除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为贯彻中央和省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省残联组织赴全省有消除任务的市地开展专项督查,通过实地走访残疾人家庭、查看存折和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深入了解低收入残疾人户消除及建档立卡情况。年初,省扶贫办、省残联联合出台《关于加大对低收入残疾人扶持力度的意见》,按照“一户一策一干部”的要求,结对帮扶、加大扶持,建档立卡、分类施策。目前,通过纳入低保或五保、纳入贫困帮扶等,我省4600元以下低收入残疾人户已全部消除。四是深入基层广泛调研。为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文件精神,了解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分析残疾人在保障、服务和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征求各地对制订贯彻文件和“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建议,省残联负责人分别带队,组织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11个省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人员参加,分赴全省11个市及22个县(市、区)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45户残疾人家庭、44个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先后召开33个市、县级座谈会,广泛深入听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残工委成员单位、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代表对我省加快推进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进程的意见建议。

2.高质高效出台政策,政策含金量高、实现历史性重大突破、走在全国前列。2015年,省残联共牵头或协调出台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10个文件政策(详见附件2),举办或开展了12项会议活动、11项调研、3项工作试点(详见附件3)。我省出台的政策在不少方面开全国先河,政策含金量高,实现重大历史性突破。

一是出台我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施意见,树立政策新标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我省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整合现有政策,经过与相关部门和各地反复的沟通协调,数易其稿,历经半年时间,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全面小康”这一主旨,提出了新的符合浙江实际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举措,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与国家政策和我省现有政策相比,我省《实施意见》政策含金量高,并远高于国家政策,无论在人群覆盖面还是保障标准上,均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医疗康复、就业创业、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均有新突破,尤其是在国家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基础上,增加了残疾人康复补贴、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首次在省级层面建立了“广覆盖、高标准、动态调整、衔接有序”的浙江特色残疾人四项福利补贴制度。初步测算,四项补贴制度预计将覆盖125.54万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国家要求是“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我省将受益面扩大至“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阶段残疾人”。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国家要求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允许有条件地区适当扩大范围,但对补贴标准没有明确。我省不仅将范围扩大至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而且在补贴标准上作了明确,按照残疾人的自理能力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的补贴。三是残疾人康复补贴。主要是对0—6周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配置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等基本服务,对残疾人自费配置人工耳蜗等辅助器具给予适当补贴。四是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主要是对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保险按照家庭经济情况、残疾程度等分别给予部分或全额补贴,覆盖所有持证残疾人。

二是多项政策走在全国前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意见》,对全省公益和民办等各类康复和托养设施从机构建设、运行机制、人才评聘、税费优惠等作出了细化规定和量化标准。推动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得到了国务院残工委的充分肯定,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于11月转发了《指导意见》,要求全国各地学习借鉴。与此同时,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形成初稿,重点对接五中全会五大发展理念、省政府“十三五”规划和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并有效结合我省现有残疾人相关政策,实施“十大全面小康提升计划”。

(二)借智借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省委、省政府领导仅今年就15次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或参加活动,13次工作批示;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连续四年签订省、市政府残疾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书并进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通报,有效落实残疾人增收、就业、设施建设和权益维护等重难点任务。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125元列入省政府十件为民实事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和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政策落实情况首次纳入平安浙江建设考核。与此同时,从5月份开始,省残联主要负责人先后走访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编委办、省农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近20家省级部门,与各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争取支持,有力促成最美助残人的评选、国有企业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的开展及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指导意见、加大对低收入残疾人扶持力度的意见、政府优先采购庇护产品政策、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等文件的制定出台。

2.建立健全五项智库制度。围绕事业发展大局,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创新建立省残联系统事业发展顾问、财务经济顾问、信息化建设顾问、宣传策划顾问、法律顾问等五大顾问制度,借智借力,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通过信息化顾问的意见建议,已经为省残联开展信息化项目节省约300万元。同时,推动建立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与浙江师范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等5所普通全日制高校结对援助制度,这种多校联合、优势集聚、高层次、专业化的智力助残模式,在全国其他省份还没有先例。

3.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制度取得实质性突破。省级机关首次面向残疾人实行公务员单考单招,省经信委、省食药监局、省残联已成功录用3名残疾人公务员;成为全国首个面向残疾人单招单考公务员的省份。省国资委、省人力社保厅、省残联联合举办省属国有企业首次残疾人专场招聘会,42家招聘单位提供了260多个岗位,全省200多名残疾人前来应聘,134人达成意向,有力地提升了残疾人就业层次。

(三)立足重点,推动残疾人保障服务

一是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共惠及全省333011名残疾人,占持证残疾人32.6%。其中,有197967名残疾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95020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服务,40024名享受助明助听助行和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120226名残疾人享受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二是加大力度开展帮扶救助。为1727名残疾人提供爱心助残特殊救助资金,人均13492元;为6477户农村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无障碍设施进家庭”11660户;为全省1286名残疾人大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人均免除8515元;全省新增残疾人就业10743名,为23461名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开展残疾人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与救助机制;全面消除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残疾人。三是扎实推进服务设施和机构建设。新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康复设施、托养设施12处、开工13处,总建筑面积达248393平方。特教学院二期工程、省康复中心迁建工程竣工,特教学院除个别单体外已投入使用,康复中心儿童区块完成整体搬迁近期投入使用。创建了4个残疾人文化艺术示范基地和2个省级残疾人体育示范基地;34家单位创建“省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101家单位命名为“省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全省县(市、区)已创建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181个,并利用社区卫生资源开展康复服务。四是加强信息助残工作。完成省残联信息化一库一平台(残疾人基础数据库、综合业务平台)的开发设计,即将投入运用;基本完成省残联门户网站改版和无障碍改造。

(四)举办活动,营造扶残助残氛围

1.重大活动出色出彩。结合国际残疾人日,举行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活动,省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发来贺信,省委王辉忠副书记出席活动并讲话;全国助残日,联合省关工委等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系列活动,各大媒体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广发关注;组团参加第九届全国残运会取得98金72银51铜的优异成绩,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省委省政府专门向浙江代表团发贺电,并举行隆重的出征仪式,熊建平副省长亲自授旗,省委王辉忠副书记作重要讲话;组团参加第七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艺术汇演,获得全国第一。成功举办了首届全省残疾人书画摄影大赛。

2.积极融入宣传大局。经多年的努力,在省委宣传部的关心重视下,2016年1月1日起,浙江公共新闻频道《新闻大直播》栏目开设手语直播,保障了我省105万听障残疾人和部分老年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我省也成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开设全年日播人工手语新闻节目的省份。“最美浙江人”活动首次单列“最美助残人”宣传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2名“最美助残人”;并在浙江电视台演播大厅隆重举行发布会,并向全省现场直播。制播残疾人公益广告在省级主要电视台的黄金时段轮番播放,大大提升了影响力。省残疾人艺术团组织开展22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农村、进社区的“五进”演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

3.志愿助残活动有声有色。积极开展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全省完成年度注册助残志愿者9258名。联合省银监局等开展“服务始于关爱—3.15银行服务无障碍体验活动”;联合省卫计委、团省委共同发起聋人无障碍就医暨省级医疗行业手语志愿服务站建设,省人民医院等三家省级医疗机构率先建立“聋人无障碍就医志愿服务站”,配备手语志愿者。

(五)强化法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针对我省残疾人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省残联主动作为,一是积极协调争取省人大内司委赴各地调研残疾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召开执法调研省级部门座谈会;协调争取省政协社法委赴各地专题调研残疾人服务体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并召开对口协商会;有力推动残疾人法律法规的执行。二是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年初专门组织召开座谈会,聚焦重点和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并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参与省综治办组织的2015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排查和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切实维护精神残疾人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固本强基,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1.“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严从实抓好。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省残联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举行了“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暨专题教育部署会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个专题的学习研讨,目前正在准备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党组中心组每个专题学习研讨中,每位党组成员都作重点发言,其他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轮流发言,准备充分,发言质量高。同时,抓好“三会一课”、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全力打造省残联良好的政治生态。

2.干部学习教育常抓不懈。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都在第一时间及时传达中央重要会议、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省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把党规党纪挺在法律的前面;推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及党支部建立“学习园地”微信群,及时推送学习信息,交流学习体会;确定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安排支部学习,推动支部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同时,每月2次组织省残联机关干部进行政策研究、学习研讨,并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网络教育学习和手语技能培训等,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3.加强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省本级内部机构职能整合,提升管理质量,积极协调省编委办,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增加143个编制,推动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加强与相关医学院校合作;强化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通过整合职能和编制,筹建新的省残疾人对外交流中心,新增信息化的工作职能。二是建章立制推进省残联规范化建设,结合“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出台省残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省残联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人员请休假及外出审批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认真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固定资产管理、印章使用管理、机关接待工作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规矩的督导落实;全面实施机关公务员日志式管理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市级残联协管工作,完成对8个市残联领导班子届中考察;支持各专门协会开展盲人创业论坛、精残政策进万家试点及各类研讨会。在市级残联领导班子调整工作中,主动加强与有关市委组织部的联系沟通,争取市委的重视与支持,在宁波、温州、湖州等市级残联主要负责人调整工作中,都及时派人参加考察,为残联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作出积极努力。同时,举办全省市、县级残联理事长培训班,提高残联理事长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举办全省残疾鉴定师资培训班。

4.重视做好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在省委和省委组织部的关心下,今年,省残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并新增一名党组成员、在省残联内部提拔了一名副巡视员。省残联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领导选拔任用工作。2015年,省残联党组提拔任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共14人,其中处级领导10人,处级非领导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