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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垦区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发布时间: 2003-11-10 21:18:54 点击数: 来源: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2001年-2005年)

    世纪之交,为深入贯彻江总书记视察垦区时提出的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指示精神,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垦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适应,根据《黑龙江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中草药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黑龙江垦区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一、九五计划的执行情况

    为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996年,总局批转了《黑龙江垦区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五年来,在总局党委、总局领导和中残联、省残联的指导下,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好形势的推动下,经过各局场、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计划规定的任务,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主要表现是: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出台了相关文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为保障残疾人的公民权利提供了法律保证;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环境建设等各业务领域全面起步,确立了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格局;建立了总局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加强了残疾人工作体系;在残疾人中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增强了残疾人参与意识和奋斗精神;在全垦区进行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改善了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这一切,不仅明显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也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一) 康复

    康复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2000年,在宝泉岭分局作白内障复明手术220例,复明率达98%;128名肢体残疾人得到系统康复训练;1000多名精神病人显好,400多名精神病人参与社会。为15000多名新婚育龄妇女提供服用了碘油丸。在两家医院正式挂牌成立了垦区残疾人康复医疗机构。

    (二) 教育

    到2000年底,有备无患342名学龄残疾儿童入学。其中,在垦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202名,送到地方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的5名,在12名残疾学生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残疾儿童入学率为53%。组织职业培训1063人。

    (三) 劳动就业

    残疾人在岗就业7602人,其中,集中就业1877人,分散就业4643人,按比例安排就业1082人。发展盲人按摩医院2个,福利企业20多家。

    (四) 扶贫

    针对贫困残疾人占垦区贫困人口近30%的实际情况,累计扶持残疾人17514人。近两年,下拨康复扶贫贷款375万元,不少残疾人就此摆脱贫困或缩短了同正常人在生活质量上的差距。红兴隆分局等还试办了残疾人扶贫基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到2000年,有6719名残疾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五) 文化生活

    一九九九年首次组团参加全省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在田径、乒乓球、举重、射击四个大项十几个小项的比赛中,获得1枚金牌、6枚银牌、3枚铜牌;精神产品增多,各类媒体刊登或播出有关残疾人事业的稿件485篇,其中文字稿件128条,图片74幅,电视节目283条,在全社会形成了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自立、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残疾女青年马才锐、发明六项国家专利的聋人高蜂、二十几年如一日照顾精神病人的康金环和十几年坚持护理病残人的八五九农护士班等先进事迹影响广泛。

    垦区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一定的成就,但由于受到地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残疾人事业起点低、基础薄弱。“九五”末,我国儿童少年入学率、成年人就业率已达98%以上,而垦区残疾人群体文盲率达70%,还有近50%的盲、聋和弱智儿童没有入学;50%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没有就业;近二尤名残疾人靠家属供养。而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沿未被全社会充分理解,还没有引起各级的足够重视,残联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进展缓慢;法制建设环境建设及文化生活等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垦区没有一所残疾儿童少年特教学校或特教班;残疾人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残疾人事业是垦区经济及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垦区上下集中精力争取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引起垦区各界的高度关注,才能避免残疾人事业发展拖现代化的后腿。

    二、“十五”计划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十五”计划期间,垦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必须适应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缩小残疾人基本需求满足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

    总体目标:

    ——切实解决残疾人相对贫困问题。逐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的差距。稳定提高残疾人就业率,保证在岗残疾人的稳定工作,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

    ——普遍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使3500名低视力患者和其它5000名各类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更大程度地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农垦总局和垦区10个一类城镇建起300平方米左右比较完善的集就业指导、法律服务、康复训练和文化活动需要的综合性服务设施。

    ——掌握残疾人群体的动态状况。开展全垦区残疾人普查,建立残疾人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有重点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减少残疾人发生。

    指导原则:

    ——坚持“融入在局,同步推进”的发展方针。认真贯彻江总书记视察垦区时提出的“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指示精神,在总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残疾人事业融入垦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相关事业领域,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促进残疾人事业随着垦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发展。

    ——强化市场经济意识。充分利用康复扶贫贷款,鼓励和扶持残疾人、扶贫企业从事产业开发、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开发残疾人事业,通过贯彻和推出优惠政策,给残疾人事业以特别扶助。努力使残疾人产业成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成为垦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生力军。

    ——加强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建立同垦区社会功能同步发展和接纳社会力量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与残疾人工作。

    ——突出“打好基础,完善体系”的工作思路,使残疾人工作有一个好路子,一个好机制,一支好队伍,一个好环境,一定的业务领域和基础设施。

     ——坚持“各司其职,协调动作的”工作机制,倡导弘扬人道主义和北大荒无私奉献的精神,发挥各级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动员各界力量,形成助残帮困的合力。

    三、“十五”计划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 康复

    任务指标:

    ——白内障康复及其它低视力患者康复。前两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000例,其它低视力患者500例,后三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500例,其它低视力患者200例,做到不漏一人一眼,使视力残疾患者康复率达到40%;

    ——精神病康复。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性治疗;整体精神病患者临护率达到95%。

    ——启动聋儿语训工作。对100名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对6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

    ——按照长江新里程计划的要求,为33名肢残人安装假肢。

    主要措施:

    1、农垦总局和有条件的分局、农场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2002年年底前,建立起垦区的低视力康复中心,三年内使其能力承担垦区内低视力康复任务;进一步完善垦区精神病康复中心和5个精神病康复指导站。

    2、根据康复工作任务、收费标准和贫困康复对象的补助需求,采取财政拨款和社会赞助等多渠道的康复经费筹措办法。总局根据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康复工作经费。

   (二) 教育

    任务目标:

    ——可以就业的残疾人一半以上得到职业教育和培训。

    ——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人考生能够进入普通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可以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当地同等水平,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30%、40%和50%。

    主要措施:

    1、总局建立15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分局和农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设施进行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每年培训500人以上。

    2、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当地普通义务教育“十五”计划实施方案。

    3、普遍推行随班就读。不依托城市的分局,根据需要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班,基本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党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格局。

    4、总局、分局和农场应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事业经费、基建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三个增长”的原则逐年增加。

    5、完成“长江新里程”计划中省残联赋予的关于培训53名盲人按摩师的计划,并根据需要积极扩大培训。

    (三) 就业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发展福利企业,扶助残疾人个体从业、集中就业,扶持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

    主要措施:

    1、建立垦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会同劳动部门综合管理垦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

    2、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2号令和总局善于按比例就业的规定,每年开展一次执法检查,采取措施普遍衽按比例就业。

    3、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做好残疾人定向职业培训,建立试用制度,推荐适合的劳动者,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强自立,自学成才。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解释、动员工作,使社会理解、支持,各单位主支安排残疾人就业。

    4、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要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达不到比例的,按有关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采取措施尽快达到规定比例。就业保障金要收满收齐。

    5、充分利用康复扶贫贷款,鼓励残疾人开办集体、私营企业及从事个体经营,在选择项目、核发执照、落实场地、筹集资金等方面给予照顾和支持。

    6、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与场队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机结合,为从事种植业的残疾人提供以前、产中、产后综合配套服务,在技术培训、生产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帮助。

    7、有条件的残联要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及扶贫企业从事产业开发或集中建立扶贫基地,吸引和帮助残疾人集中就业。

    (四) 扶贫

    任务指标:

    1、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各种形式扶持残疾人脱贫。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贯彻总局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优惠政策,切实减轻贫困残疾人的生活和生产负担。

    2、争取国家康复扶贫贷款1000万元,总局、分局和农牧场共匹配1000万元,以其中的30%扶持有经营管理能力,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兴办加工业、手工业、社区服务业、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行业;大力支持现有残疾人领办的工商运建服企业和福利企业,增加残疾人就业机会,提高残疾人收水平。

    3、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达不到生活保障线的残疾人纳入其中,暂末实行的局、场,应视情况给特困残疾人一定的生活救济补助。

    4、对住在生产队且丧失劳动能力,全部家庭成员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贫困残疾人,分给一定数量的“保命田”,以保证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五) 文化生活

    任务目标:

    ——贯彻国家《全民健身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组织残疾人普遍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鼓励和扶持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创作。

    主要措施:

    1、公共文化机构主动为残疾人服务。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和比赛要积极吸收残疾人参加。

    2、普及群众体育。完善各级、各类残疾人体育组织,加强管理,分类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和家庭应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掌握方便、适用的健身方法,积极参与社区体育活动;切实抓好特教学校的体育活动(课),定期对深造学生进行体能测试。

    3、基层各单位因地制宜鼓励和帮助残疾人从事美术、书法、摄影、手工艺品制做等活动,“十五”期间开展一次垦区残疾人美术、摄影、书画展,一次残疾人单项体育比赛。

    (七)社会环境

    任务目标:

    弘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

    主要措施:

    1、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等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培育良好的舆论环境。

    2、总局电视台开办配有手语或字幕的专栏节目。

    3、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突出主题、形成规模;继续开展各种“志愿者助残行动”增进公民助残意识;表彰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

    4、将执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纳入基本建设审批内容,制定相应规定;广泛宣传、逐步推广无障碍设施。

   (八)法制建设

   任务目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完善垦区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主要措施:

   1、制定《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劳动就业条例》的实施办法;各分局、农牧场普遍制定、完善扶助残疾人的规定。依托法律服务网络,以委托或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为骨干,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2、继续加强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增强机关部门、执法人员、社会公众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残疾人要自觉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3、建立垦区残疾人法律援助促进会,增进司法、检察部门和法律工作者对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关注,提倡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任务目标:

    ——完善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建设。

    ——加强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思想、作风建设,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责。

    主要措施:

    1、按照中央精神,做好分局、农牧场残联的机构改革工作,明确性质,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和规格,健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活力与效能。

    2、各级残联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意见、了解需求,当好残疾人共同利益的代表;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残联领导岗位,逐步增加残疾人在残联工作人员和领导班子中的比重。

    3、准确掌握残疾人状况,统一核发《残疾人证》,进行一次垦区残疾人状况普查。

    (十)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增加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为顺利实施“十五”计划奠定基础。

    主要措施:

    1、把垦区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计划。

    2、逐步建立起适应残疾人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文化活动需要的综合性服务设施。

(十一)残疾预防

    任务目标:

    健全由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的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预防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临近有效的预防机制。

    主要措施:

    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根据工作基础和条件,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

   为保证本计划的实施,垦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方案。各地要依据本计划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实施方案,并提供条件予以保证。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高尚的事业,是我国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发展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垦区各级党委要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本计划规定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