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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06 17:34:57 点击数: 来源:福建省残联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各市、县(区)残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组部 中宣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残疾人工作实际,省残联制定了《福建省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4月5日


 

福建省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福建省“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养,增强各级残联干部及残疾人工作者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能力,营造残疾人事业快步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结合福建省情和残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围绕残疾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新要求和残联改革创新的需要,在全省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福建残疾人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残疾人全面奔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贡献力量。

主要目标:通过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残联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残联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大残疾人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促进尊重和关心残疾人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内法规。各级残联要结合中央和省委对于残联组织工作和改革提出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教育和引导残联工作人员和广大残疾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坚守法治信仰。各级残联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残联工作人员和残疾人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残联工作人员和残疾人提高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3、重点学习宣传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关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学习《残疾人保障法》《侵权责任法》《交通安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及其他与残疾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引导广大残疾人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理念,依法行使权利并自觉履行义务。

4、广泛学习宣传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残疾人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残疾人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引导残疾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法治实践。坚持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准。推进残联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自觉学法,主动用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残联组织法治化工作水平。促进普法工作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立足广大残疾人的维权需求,把普及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用法治实践成效引导残疾人崇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残疾人家庭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残疾人家庭,坚持残疾人家庭法治宣传教育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教育相结合。在残疾人家庭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残疾人家庭成员道德水平。引导广大残疾人从自身做起并带动家庭成员,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三、对象和措施

(一)对象

1、加强残联工作人员特别是残联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残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开展残疾人工作的能力。促进残联工作人员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认识,努力提高残联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做到学以致用、依法维权。

2、加强广大残疾人的宣传教育。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充分发挥专门协会、城乡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在组织联系残疾人方面的优势,将法治宣传深入到基层,深入到残疾人群众当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真诚信仰法律,主动学法、自觉守法、解决问题依法、维护权益靠法,不断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3、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面向党政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城乡社区基层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持续深入宣传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宪法原则和法律法规。在制定和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中充分体现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提高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营造支持残疾人依法享有、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二)措施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16〕4号),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残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法治讲座等。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县级以上残联要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服务。

2、切实增强残联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法治培训和学习制度。完善残联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各级残联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入残联工作人员入职、晋职培训的必修课程,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加大各类业务培训中法治内容的比重。各级残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法治培训讲座。完善残联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动学法经常化。依托“残疾人在线”等平台,拓宽残联工作人员学法渠道。鼓励通过自学、旁听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展览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并利用网络和新媒体技术创新学法形式,提高学法效率。

3、加大基层残联和维权专职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基层残联和各级残联的维权专职工作者直接承担面向残疾人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维权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好各级残联干部培训开会等时间,加强对基层残联和各级残联的维权专职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能力。鼓励和支持基层残联和维权专职工作者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等形式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各级残联的维权专职工作者每年至少要参加两次维权专题培训。

4、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各级残联要始终把残疾人的学法用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中心工作,制定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计划,每年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组织专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开展法律进残疾人家庭、进特教学校、进福利企业、进残疾人托养机构、进残疾人医疗康复中心、进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残联法律六进”活动,用生动活泼的案例、简明易懂的语言、无障碍的方式向残疾人宣讲法律知识。印制学法用法手册、宣传折页、宣传挂图,在残疾人集中生活的场所张贴、发放。充分发挥专门协会、城乡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在组织联系残疾人方面的优势,坚持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深入到基层,深入到残疾人群众当中。

5、在依法维权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信访接待、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等维权服务为残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在维权工作中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残疾人问题和化解残疾人矛盾,捍卫法律尊严,培养残疾人法治信仰,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强与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社、教育、卫生、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联合开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主题活动,形成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工作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公民等参与残联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维权服务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源头维权相结合,及时跟进残疾人合法权益相关立法和决策的制定、修订、评估、检查等工作,推动立法机关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6、充分发挥网络和新媒体的宣传优势,运用社会力量促进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等品牌阵地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优势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特困救助等系列服务。特别要加大宣传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和服务转介工作,积极融入社会法治建设大局。注重发挥残联五个专门协会和助残志愿者的作用,选聘优秀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专家学者等建立专家团队,培育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维权服务。

四、工作步骤

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2017年)。省残联制定《福建省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各级残联制定本地“七五”普法规划或实施办法,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为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设区市和平潭残联制定的规划或实施办法,报省残联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020年)。各级残联依据本规划及本地规划或实施办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省残联将于2019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3、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各级残联要依据全国、省“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要求,对本地“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省残联将适时抽查。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省残联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残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维权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残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地残联要相应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级并指导下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残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及时制定和认真实施本级残联“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强化普法数据统计,认真总结推广全省各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3、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残联组织要积极争取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争取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多渠道争取社会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科学考核。省残联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残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等重要内容,指导各地开展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残联要建立科学、规范、实用的量化考核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和总结,确保“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