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残联电子杂志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兄弟省市 >> 

关于印发《安徽省残联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15 08:53:49 点击数: 来源:安徽省残联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各市及省直管县残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安徽省残联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各市及省直管县残联比照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0月14日

 

安徽省残联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部署精神,及时、妥善地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信访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的能力,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安徽省信访条例》,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坚持分级负责、责权一致,统一协调、快速反应的原则,及时控制,避免事态扩大。在处理事件过程中要做到依法合理、兼顾灵活,积极化解矛盾,努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三、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
(三)依规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控制、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四)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五)内紧外松、内外有别。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四、组织保障
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级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协调处理各类信访事项。省残联成立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任组长,信访工作分管理事长任副组长,省残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维权处,维权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五、职责分工
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理。重点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通报信访情况,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是否启动信访紧急预案,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全系统信访维稳应急工作。
2. 及时向省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上报并发布信访信息,视情节请求有关部门支持与配合。
3. 及时赶赴上访现场,做好政策解释和劝阻工作。
4. 必要时在征得相关领导和部门的同意后,采取统一口径发布信息。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 对集体上访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劝返疏导工作。
2. 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随时向领导小组和省信访局报告工作、通报信息。
3. 按时参加信访领导小组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4. 及时了解残联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做好稳定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5. 机关各处室成员必须积极参与上访信访反映的涉及本处室业务问题的解释疏导工作。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 接待上访人员,稳控上访人员思想和情绪,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2. 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发现、接到信访突发事件或越访、集访情况时,及时报告领导,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赶赴现场处置。
3. 及时掌握全系统信访信息动态,向领导小组领导报告情况,提出接访工作建议。
4. 按领导小组领导的指示与有关单位联系,通报相关情况,联络请求相关部门支持。
5. 负责信息通报、代领导小组草拟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和信访复函。加强与省委、省政府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畅通高效信访联络处置通道。做好重大信访事项的跟踪督查,落实事后调查与回访事项。
六、处置要求
(一)信访问题及矛盾排查
1. 机关各科室及各直属单位要建立信访事项信息的收集、报告制度,每月进行一次信访问题和矛盾排查活动,及时汇总上报信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可能引起信访突发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排查。
2. 信访问题的排查主要包括问题的起因、现状、近期发展动向,拟处置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化解。
(二)现场处置
1. 省残联在政务大厅C区一楼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张贴信访规定和接访要求。接待来访要热情细致,认真做好接访记录,耐心做好宣传解释、矛盾化解,并做好信访事项的交接落实工作。
2. 到省残联信访窗口或机关越级上访或集访的,信访接待人员应妥善控制局面,详细了解有关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通知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必须迅速派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接待,负责做好劝返工作,领回上访人员。
3. 如发生到省委、省政府上访或集访的,省残联在接到相关信息或通知后,根据信访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迅速安排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省残联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做好劝返工作,领回上访人员。
4. 如发生到京越访、集访的,在得知可靠信息后,省残联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报告领导,并根据领导要求,落实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省残联领导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目的地,采取果断措施,将信访人全部带回。处访人员所需车辆由省残联办公室协调安排,保证随调随用,及时到位。发生的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
5. 信访接待人员不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批示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处理方案,视情况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亲自赴现场处置。
6. 在现场处理中要避免矛盾激化,并做到以下几点:
(1)对信访事件中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政策提出处理意见。对信访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考虑予以采纳;
(2)对信访人提出的不合理的要求,要向其说明情况,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3)对于信访人违反《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的,应当进行劝阻、批评和教育。经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同时继续做好疏导劝阻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等待公安机关前来处理。
(三)事后调查,妥善处理
在现场处置结束后,对于需要进一步完成善后处理工作的信访事件,省残联相关处室或相关单位要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并尽快完成调查、提出解决方案,报领导批准后实施。解决问题要做到不推诿、不拖延,坚持实事求是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四)及时回访,防止反复
信访问题解决后,应做好回访工作。善后工作中处理不彻底或出现新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以防事态反复。
七、制度保障
(一)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省残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过问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
(二)坚持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省残联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亲自处理重大信访问题的快捷通道。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信访突出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特殊或敏感时期要保持24小时联络通讯无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置方法不当,或因通讯受阻,处访人员不到位而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非正常到省赴京越级上访等严重信访事件的,必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坚持下访工作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倾听群众的呼声,摸清潜在的上访苗头,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八、保密纪律
在处理信访事件中,省残联各处室和各有关单位应注意做好信息保密工作,防止信息外泄或处置不当造成思想混乱。对信访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布,统一由信访领导小组指定人员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