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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核实工作 的 通 知

发布时间: 2016-05-31 09:58:34 点击数: 来源:省残联教就部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现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核实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6〕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残联和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核实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核实工作。

二、省残联将专项调查数据中农村自有住房为危房的数据通过各市反馈到各县(市、区)残联。各地残联应及时与当地住建部门协调和沟通,于6月8日前将数据与当地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数据进行逐一比对,对未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数据的,各地残联要配合当地住建部门组织人员上门核实;经核实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数据库。6月10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关闭。

三、各地住建部门要落实“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的长效救助机制,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与扶贫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抗震救灾、扶贫易地搬迁、小城镇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优先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对低保或低保边缘的残疾人家庭要采取分类施策、提高补贴标准、减免相关费用等措施,切实帮助其彻底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各地应加大投入,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

各市残联和建委(建设局)、衢州市规划局应做好所属县(市、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核实工作的督查,并在汇总各地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于6月15日前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核实工作情况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核实情况统计表(一)》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残联和省住建厅,7月15日前报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核实情况统计表(二)》。

联系人及电话: 

省残疾人联合会:曹  钢    0571—8806342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李  平   0571—87054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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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