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残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闽残联宣文〔2017〕82号)工作要求,以及中国残联任务安排,现将“十三五”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体育社会指导员、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残奥运动员、特奥运动员各地任务予以明确。请在巩固“十二五”成果基础上,认真组织完成计划任务。
附件:1.“十三五”划任务分配表
2. “十三五”残疾人体育计划任务分配说明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