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专门协会主席和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专门协会转型升级,激发助残社会组织活力,形成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合力,经中国残联批准,定于2017年9月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全国省级专门协会主席暨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期间还将召开2017年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经验交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9月18日-23日(参加培训班和交流会的人员18日报到,只参加交流会的人员21日报到;所有人员23日撤离)。
二、地点
江西泰耐克国际大酒店(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28号,总台电话:0791-88828888转前台1)。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1人。
(二)省级专门协会主席1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省级残联组联部负责专门协会和助残社会组织工作的同志1人。
(四)黑龙江省、湖北省开展“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的相关与会人员。(只参加交流会,另行通知)
(五)培训班发言单位人员。(具体单位另行通知)
四、主要内容
(一)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的发展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
(二)介绍各地残联专门协会和助残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地观摩助残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四)部分省市残联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介绍先进经验。
(五)分享长江新里程计划“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的开展情况和有益做法。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收到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工作安排,确保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
(二)各地助残社会组织参训人员由各省(区、市)自行择优决定(专门协会和助残社会组织参训人员请与培训班发言单位人员相结合)。
(三)盲人和需坐轮椅人员的陪护,由本省其他参训人员兼任。个别需自带陪护的,需报中国残联组联部同意。
(四)请于9月4日之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反馈至江西省残联,9月8日之前将培训班回执(见附件2)反馈至江西省残联(请同时发送传真和电子邮件),并请在“备注”栏注明无障碍需求、饮食禁忌需求等。
(五)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培训班负责(不在培训期间的自行解决),所有参训人员(含邻居项目人员)差旅费由省级残联负责。
(六)省级残联参训人员是本省联络员,负责本地参训人员的组织、服务等工作。同时由于参训人员较多(其中还有一定数量的重残人士),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培训班要求,尤其注意安全;各省联络员要切实做好相关协调、安全工作。
(七)本培训班安排接送站,接站点分别设在昌北机场、南昌西站出口(北广场)、南昌站出口(届时江西省残联工作人员将与各省联络员联系)。请尽量安排在当日的17:00之前报到;自行前往会场的人员请在备注栏里注明。
(八)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并按照培训班规定的时间离会(考虑到邻居项目交流会针对性较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撤离的,可经由本省联络员提前书面向中国残联会务组请假)。
六、联系方式
(一)江西省残联。
联系人及电话:
廖美华:0791-83980198,13807096290
刘灵文:0791-88538351,18879138773
张盼:0791-88538351,15607910530
传真:0791-88538352
电子邮箱:jxclcw@163.com
(二)中国残联组联部。
彭冰泉,010-66580062,13811976287
杨雪霞(培训班),010-66580323,13952610958
黄晓园(交流会),010-66580046,13161812019
附件:
1.省级专门协会主席参训人员一览表
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3.江西泰耐克国际大酒店交通路线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