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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残疾人创业者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7 16:28:47 点击数: 来源: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国家“创业带动就业”战略,中国肢残人协会在成功举办了五期残疾人创业者培训班的基础上,发起“千企万人创业就业行动”,号召以培训班学员为核心的全国残疾人创业者践行社会责任,创造就业岗位,安置残疾人兄弟姐妹就业,并在完成2016年度“首期千个企业安置万名残疾人就业工程”的目标基础上,争取在2017年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上更创佳绩。

中国肢协为更好的联系残疾人创业者,帮助和引导他们充分认识自身在创业就业方面的优势,抓住时机,大胆探索,培养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同时提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中国残联指导下,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拟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在北京联合举办第六期残疾人创业者培训班。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

二、培训条件和名额

培养对象为优秀残疾人创业者,培训限定名额100名,具体情况详见招生简章(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请各地残联组联部门协助当地肢协做好选拔和推荐参训学员工作,于10月20日前将《残疾人创业者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传真和电邮至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额满为止。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9000元(不含食宿费),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培训费从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就业培训经费列支(报名及缴费流程见附件3)。

五、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用集中面授学习和网络远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面授学习时间共计9天,72学时,分两次进行;网络选修课程共9门,34学时,学员可在6个月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学习。

六、培训时间

学制为6个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第一次集中面授4天(10月30日至11月2日);报到时间为:10月29日。第二次面授时间在开班期间通知。

七、培训地点

清华大学。

八、培训证书

完成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处统一颁发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与认证网站查询,证书中加盖“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

九、联系方式

(一)中国肢协:田 露 010-66580074

张 昉 010-66580364

(二)清华大学:刘 璐 010-62792832

李月圆 010-62795590

E-mail:xhzx@tsinghua.edu.cn

传 真:010-62796492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7年9月7日

附件:

1.残疾人创业者培训班招生简章

2.残疾人创业者培训班报名表

3.报名及缴费流程


  • 20170907162953_797_P020170907520081352314.doc